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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市政二期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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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市政二期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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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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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市政二期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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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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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市政二期工程 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市政二期工程 已由 盐城市人民政府会办纪要 以 盐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盐城市灌东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市政二期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
2、工程规模: 本工程造价一标段约26872万元,二标段约28133万元。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3、招标范围: 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市政二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6 月 1 日。
5、质量要求: 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工程验收一次性通过。
6、工期目标: 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投资目标: 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监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安全目标: 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9、标段划分: 本公告共划分成 2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YCS2015050410933134151 一标段新盐路(浦五路~滨湖西路),浦港东路(陈北河桥~银都大道)、外环路市政工程 一标段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300日历天 GYCS2015050410933134152 二标段新龙路(洪港大道~翠湖路),联湖路(新瑞路~新泰路),新瑞路(翠湖路~联湖路),滨湖东路、滨湖西路、观光大道市政工程 二标段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300日历天 10、其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非驻盐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
具体办理要求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http://cxjsj.yancheng.gov.cn/xwzx/tzgg/201405/t20140528_399074.html 办理地点: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1107室)。 联系电话: 0515-88423277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①具有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下同)。
②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6、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 6 名,分别为具有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不少于3名(以注册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的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下同)为 道路工程 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 名;所学专业为 给排水 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名。
②现场监理员: 至少 6名。
注: 项目监理部成员之间互不兼职。
7、业绩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2010年5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造价达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以下三项业绩材料: 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竣工合格证明原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原件,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8、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1月-2015年4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 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如有欠费的,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时段内无欠费的证明原件。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不得在2家及2家以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5 月 12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答疑文件无法获取的、中标候选人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标段,前台缴费,网上电子档免费领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二个标段均为4万元,同时参加二个标段投标的,只需缴纳 4 万元。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 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 0515-8666352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5室(建设)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人员配备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 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非驻盐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原件。
2、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设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除总监外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项目监理机构其他成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省级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原件,证明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的学历证书原件。
4、总监理工程师2010年5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造价达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以下三项业绩材料: 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竣工合格证明原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原件,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5、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1月-2015年4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 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如有欠费的,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时段内无欠费的证明原件。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提供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或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且复印件不完整、无法清晰可辨的,资格审查将不予以通过。
( 三)、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 (70分) 1.1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投标报价等均指投标人对应于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基准价报出的百分率。
1.2有效投标报价: 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1.3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1.3.1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100%、99%、98% 。
计算算术平均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1.3.2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上式中,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K1 的取值为98%; Q1=1-Q2, Q2 的取值为35%;B为招标控制价, K2 的取值为 8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收费基准价的50%)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
1.4报价得分计算 1.4.1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70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高评标基准价1%的扣 0.2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2、监理方案(20分) 监理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监理方案内容齐全的,得20分。 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的,该评审要点不得分。 本项目评审要点及评分区间分别如下:
(1)质量控制方案;(4分) (2)进度控制方案;(4分) (3)安全控制方案;(4分) (4)投资控制方案;( 3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3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 (2分) 监理方案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3、人员配备 (5分) 3.1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等(5分) 4.1承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5、多标段定标方法: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 一标段、二标段 。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69083526。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灌东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灌东盐场 地 址: 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 顾工 联 系 人: 吴满霞 电 话: 18601511515 电 话: 15950298580 传 真: 传 真: 0515-89803566 电 子 邮件: 电 子 邮件: 835647227@qq.com 江苏省的最新招标公告 更多 (江宁分中心)梅龙湖湖滨路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 2015/5/6 湖滨新区2015年皂河镇财政农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宿迁湖... 2015/5/6 湖滨新区2015年井头乡财政农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宿迁湖... 2015/5/6 湖滨新区2015年黄墩镇财政农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宿迁湖... 2015/5/6 (江宁分中心)南京市竹山中学校安工程(食堂、风雨操... 2015/5/6 更多关于市政公用的招标公告 更多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二批滨湖区区管... 2015/5/6 大新镇国泰路路灯工程(新建路灯128杆)/大新镇国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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