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临港经济区(北区)生活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许可[2013]11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1450347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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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八路(津晋高速公路东延线—5#排海泵站)道路、排水、河道、桥涵工程。 总投资约为70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临港经济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八路(津晋高速公路东延线—5#排海泵站)道路、排水、河道、桥涵工程,本工程道路起点接津晋高速公路东延线,终点至5#排海泵站,规划为次干路,包括道路、排水、河道、桥涵工程。 道路全长约900米(其中与周围相交道路接口长度约240米),车行道24米,红线宽60米;道路及附近地块雨水收集后排入道路西侧拟建河道,经排海泵站外排,河道长约660米,河道宽20米,设箱涵、方涵各一座;路下铺设雨、污水管,雨水管线d400mm—d1350mm,污水管线d400mm—d600mm,最大基坑深度约为6米。 总投资约为7000万元。 招标范围: 中标单位完成地形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 | 2.4 | 工期要求: 2015年06月10日 至 2015年07月1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外地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登记表;4、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外地企业其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在本市主持三项及以上三级及以上(三级: 5m≤h<8m)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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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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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5年05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 5.2 | 招标公告: 2015 年 5 月 6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2 日(16:00) |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5月13日至2015年0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305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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