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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监理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 (重新公告) |
| 标段编号: BJY150019-02FG |
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 富春江东街污水管道修复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建住建城[2014]41号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 1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 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 100.00万元;] ,现已落实。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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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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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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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名称:
监理 |
2、工程地点:
富春江东街、云龙山路 |
3、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污水管道修复,管道规格: D400HDPE双壁波纹管,管道全长约32m |
5、监理合同估算价: 2.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0.00万元) |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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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范围包括: 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 |
7、监理服务期:
30日历天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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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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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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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改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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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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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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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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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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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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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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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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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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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本评标办法须与招标文件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致。 如需调整评标办法,招标人应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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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监(满分15分) 1、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以上得 5分。 (满分 5 分) 2、总监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10 分,其它得8 分。 (以岗位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满分 10 分) 二、专业监理人员(满分30分) 1、具有给排水专业(以岗位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省注册及以上监理工程师一名得 10分(满分10分) 2、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以岗位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省注册及以上监理工程师一名得10分(满分10分) 3、具有资料员一名得 10 分。 (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 (满分 10 分)。
三、监理取费(满分15分) 本工程监理费报价取费基数按 60 万元人民币计,报价以 2 万元,费率为 3.34%得满分15分,每高 1%扣 1 分,扣完为止。 (满分15分) 四、监理设备(满分10分) 现场配备全站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混凝土钢筋检测仪的得10分,少一项扣1分。 (以承诺书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五、监理大纲(满分30分) 1、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最高得5分,最低不得分。
2、质量控制方案且措施得当,最高得5分,最低不得分。
3、进度控制方案且措施得当,最高得4分,最低不得分。
4、投资控制方案且措施得当,最高得4分,最低不得分。
5、安全控制方案且措施得当,最高得4分,最低不得分。
6、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且措施得当,最高得4分,最低不得分。
7、治污减排管理方案且措施得当,最高得4分,最低不得分。
评分细则说明:
1、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
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每一专业监理人员得分只计算一次得分。
3、换证的需提供行政审批中心的接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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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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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4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 )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6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 7 )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8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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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年5月6日15时33分到2015年5月13日15时33分为止 |
| 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 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 |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
招标人邮编: 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 210024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83247336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 孙丽君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5-83247336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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