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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营融线DN1000原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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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营融线DN1000原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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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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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长乐营融线DN1000原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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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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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FJJXZ-2015014 开标时间: 2015-05-19 所属行业: 14 标讯类别: 1 资金0 招标代理: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威立雅水务公司 所属地区: 0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FJJXZ-2015014 邀请名单: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恒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营融线DN1000原水管道改造工程 施工项目已由长乐新区建设工程指挥部以长新区纪[2015]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威立雅水务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威立雅水务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乐市营前街道岐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造价约为60万元,本招标项目发包价为44277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营融线DN1000原水管道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7.2.设计单位: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7.3.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临时建造师需已完成延续注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备注: 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 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建筑[2014]5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8.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10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被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 2015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每份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7.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威立雅水务公司; 地址: 长乐市航城街道龙门村长莲路长乐富登工艺品公司办公楼B区3楼; 电话: 0591-28687866;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87813438 传真: 0591-87800567; 联系人: 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105 1010 0100 1693 59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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