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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城市供水砼管及旧管网改造工程(2014年二期、2015年一期)――输水钢管无损检测工程(二)(二次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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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城市供水砼管及旧管网改造工程(2014年二期、2015年一期)――输水钢管无损检测工程(二)(二次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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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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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城市供水砼管及旧管网改造工程(2014年二期、2015年一期)――输水钢管无损检测工程(二)(二次公告)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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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城市供水砼管及旧管网改造工程(2014年二期、2015年一期)――输水钢管无损检测工程(二)招标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现对上述招标项目面向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10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力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 开标地点: 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1、招标内容: 长约19公里,D1620、D920规格输水管线的无损检测工程。
计划工期: 3个月。
建设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金州新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包括超声波检测和Χ光射线检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或省环境保护厅批准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无不良信誉记录;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提交以下内容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包括超声波检测和Χ光射线检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3)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时,到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73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 购买标书时须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标书。
4、招标文件发售: 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时,标书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2万元RMB。
6、招标人: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 陈磊0411-66999905。
7、招标代理: 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张兴伟0411-88144949,传真: 0411-88134535。
2015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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