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燃气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设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燃气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设计采购A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 DZC20150199 二、项目名称: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燃气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设计采购A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燃气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设计采购A,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控制价: 28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 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 、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登记注册所在地在大庆市的需提供有效的丙级或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登记注册所在地未在大庆市的需提供有效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 2015年5月18日 14时。
注: 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5年5月18日14时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 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 、咨询电话: 0459- 6370898(李梦琪)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 、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 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2个月内: 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 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 李梦琪 联系电话: 0459- 6370898 2 、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 、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5 、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谈判保证金 1 、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 3,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 、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或 对公账户开户 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 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 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 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0451-53600001转1253或12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0459-6286075 3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 14010120543000006 行号: 313265014014 注: 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 DZC20150199。
4 、 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 必须在距谈判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 否则,谈判无效 。
5 、 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 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谈判)文件中, 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 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 。
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 、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 、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 退款申请详细内容: 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 、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 0459—4671759,传真: 0459-6370158。
9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5月18日14时,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 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 、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 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 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 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3 、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 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 、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 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赵亮0459-4671886)进行注册审查。 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 、本项目开标(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对开标(谈判)过程有疑义需调阅监控录像,可通过监督部门批准调阅。 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谈判)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如放弃预中标或预成交候选人资格,则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xml:namespace>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5 月8 日 项目需求 为确保我市燃气管网的安全供气,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计划开展大庆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 项目需求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大庆市主城区、卧里屯、大同区大同镇,林源镇、红岗区中心村。
(二)内容 1 、现状调查。
由中标单位对全市燃气管网 ( 供气站下游,不含供气站 ) 现状进行调查, 搜集、整理规划范围内所有燃气管网 (含低压管网) 的建设年代、供气范围、产权、管径、管材、长度等情况,并绘制图纸资料。
建设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资料,中标单位需自行与相关燃气企业、设计单位协调收集资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 、规划方案。
按照《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我市燃气管网现状,结合其他地区的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积极采用和推荐使用经济适用的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按照“实事求是、统一规划、科学发展”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管网改造规划 。
二、成果要求 (一)文字资料 1 、 大庆市燃气管网调研报告(现状资料汇编);2、大庆市燃气管网改造规划说明书;3、近、远期建设项目库。
(二)图纸部分 1 、市区区位图(1: 15万);2、市区燃气管网现状图(1: 20000);3、市区燃气管网改造规划图。
注: 图纸由中标单位自行收集,现状图中已建管线的坐标值需准确,误差应小于1米。
(三)电子版文件 包括基础调查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燃气管网现状图及规划图纸(图纸需为CAD格式)、多媒体汇报材料等。
(四)建立项目建设数据库 (五)其它相关资料 三、时间进度 (一)准备和调查阶段(2015年6月20日前) 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展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二)整理基础资料阶段(2015年6月21日至7月20日) 对现状资料进行整理,编制基础资料汇编,形成初步方案。
(三)规划方案编制阶段(2015年7月21日至8月25日) 编制规划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 形成报审规划方案。
(四)调整完善规划成果阶段(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30日) 市城管委组织对报审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经修改补充和完善后,形成正式规划成果,报相关部门批准。
(五)规划批复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 ) 正式规划成果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中标单位出版印刷。 |